2007年6月14日19時30分,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劉振秋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藥品價格管理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民]最近媒體經常報道"老藥品僅僅改變包裝的顏色或者包裝容量,便搖身一變成為國家新藥,進入流通領域後,不僅可以逃避國家降價,而且還能使價格翻番。"不知道劉司長在工作中是不是會經常碰到這樣的問題,發展改革委有什麼治理"變臉"藥漲價的措施麼?
[劉振秋]這個問題我們也注意到了,而且也確實發現我們有一些藥品降價後企業通過改變劑型、包裝等方式,再高價上市的現象在。我們分析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一是剛才我講到的,我們國家藥品生産重復建設嚴重,市場競爭比較激烈,在以藥養醫的機制下,藥品價格越高越好賣,這樣就會有企業千方百計地逃避價格管制,盡可能把藥品價格抬高,以求更多的價格空間用於回扣。
第二個也是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我們現在藥品註冊審批制度還不完善,市場準入標準比較低,企業能夠比較輕易地以所謂的新藥申請上市。對此我們在價格方面也及時採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最重要的一個措施就是制定了《藥品差比價規則》,對成分相同的同種藥品,在改變劑型、規格、包裝後都必須按照規定的比價差價執行。就是説如果你的成分沒有改變,你只是外形、包裝等改變了,那麼和過去的那些標準品比,價格是保持在規定的比例之內。另外,據我們了解,有關部門也在積極採取措施整頓藥品審註解冊的秩序,我們相信在有關部門齊抓共管下“變臉”藥的問題會很快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