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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就國務院關於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答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12月02日   來源: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就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答記者問

    編者按: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提出了加快推進學前教育發展的十條政策措施。記者就學前教育“國十條”發佈的背景與意義、主要政策要點以及如何貫徹落實等採訪了教育部基礎教育二司負責人。

    1.問:現在社會上都在熱議學前教育“國十條”,請您談談“國十條”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答: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有了很大發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從整體上看,學前教育仍然是各級各類教育中的薄弱環節,集中表現在資源短缺,投入不足,“入園難”、“入園貴”問題突出,人民群眾意見較多,必須努力解決這些問題。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學前教育。《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學前教育的發展目標,這是國家在2000年基本普及義務教育之後,為實現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而做出的又一重大決策。中央、國務院領導多次批示,要求把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解決“入園難”作為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突破口和緊迫任務,充分體現了新時期新階段黨和國家對推動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高度重視。

    “國十條”立足當前,兼顧長遠,是積極發展學前教育、著力破解“入園難”的動員令,必將對全社會提高學前教育重要性的認識,促進億萬兒童健康成長,保障和改善民生,發揮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

    2. 請您談談對今後發展學前教育應遵循的原則是什麼?

    答:“國十條”把學前教育擺在國計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強調了它的教育屬性和社會公益屬性,明確指出,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因此,發展學前教育,必須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佈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必須堅持政府主導,落實政府責任,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必須堅持改革創新,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必須堅持因地制宜,一切從實際出發;必須堅持科學育兒,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

    3.《規劃綱要》提出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請您具體談談怎樣大力發展公辦園。

    答:“國十條”把“大力發展公辦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作為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基於目前公辦學前教育資源嚴重不足的現狀,文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通過新建、改建、擴建等方式擴大公辦資源:一是在公辦資源短缺的城鄉地區,要新建一批公辦園;二是利用中小學佈局調整的富餘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幼兒園;三是鼓勵優質公辦幼兒園通過舉辦分園或合作辦園的方式擴大公辦資源;四是制定優惠政策,支持街道、農村集體舉辦幼兒園。

    4.《規劃綱要》提出要積極扶持民辦幼兒園,請您談談扶持民辦園的具體規定。

    答:發展學前教育要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各級政府要在大力發展公辦園的同時,採取多種措施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辦園,為家長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選擇空間。文件突出強調了鼓勵和扶持民辦園的幾點措施:一是要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二是創新支持方式,積極扶持民辦園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園。提出採取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等方式,引導和支持民辦幼兒園提供普惠性服務。三是公辦民辦一視同仁,進一步強調了民辦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園具有同等地位。

    5.關於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加強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和管理,是解決城鎮“入園難”的關鍵。文件著重強調了四點。一是補建。沒有配套幼兒園的城鎮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套建設幼兒園。二是同步建。新建小區配套幼兒園要與小區建設“三同步”,即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建設用地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障。三是強制建。未按規定安排配套幼兒園建設的小區規劃不予審批。四是建後統籌使用。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作為公共教育資源,由當地政府統籌安排,舉辦公辦園或委託辦成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保證面向小區適齡兒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務。

    6.推動農村學前教育發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發展學前教育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主要採取四條措施。一是納入規劃。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將幼兒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二是加大投入。國家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地方各級政府在園舍建設、師資隊伍、公用經費、資助困難群體等方面加大投入。三是完善網絡。通過獨立建園、設分園、聯合辦園、配專職巡迴指導教師等方式,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網絡。四是改善條件。改善農村幼兒園辦園條件,努力配備好保教設施、玩教具和幼兒讀物等,逐步為農村幼兒園創設良好的教育壞境。

    7. 學前教育長期投入不足,制約學前教育健康發展。請問“國十條”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答:加大財政投入是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根本保障,具體規定概括講主要是“五有”。一是“預算有科目”。將學前教育經費列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這是一個根本性的制度要求。二是“增量有傾斜”。新增教育經費要向學前教育傾斜。三是“投入有比例”。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要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佔合理比例,並在未來三年有明顯提高,儘快扭轉財政投入不足的局面。四是“撥款有標準”。各地要研究制定公辦幼兒園生均經費標準和生均財政撥款標準,保障幼兒園的正常運轉。五是“資助有制度”。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

    8. 幼兒教師待遇低,隊伍不穩定的問題普遍存在,請問“國十條”制定了哪些措施落實幼兒教師的地位待遇?

    答:發展學前教育,必須加快建設一支師德高尚、熱愛兒童、業務精良、結構合理的幼兒教師隊伍。主要措施有四個方面。一是核定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要按照規定的配備標準對公辦幼兒園進行核編、逐步配齊。二是落實工資、職稱等方面的待遇。要完善落實幼兒園教職工工資保障辦法和幼兒教師專業技術職稱評聘機制,切實維護教師權益。三是完善落實社會保障政策。按照社會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兒園教職工社會保障辦法,這方面要特別檢查和督促社會力量舉辦的幼兒園落實教職工的社會保障。四是加強幼兒園園長和教師的培訓。三年內對1萬名幼兒園園長和骨幹教師進行國家級培訓,各地在五年內完成對園長和教師的全員專業培訓。

    9.針對目前存在的幼兒園亂收費現象,有哪些具體解決辦法?

    答:國家將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管理。一是制定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規範收費項目,明確管理職責,加強收費監管。二是省級政府有關部門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三是加大對民辦園收費的監管力度。完善備案程序,實行分類指導。四是嚴格執行幼兒園收費公示制度。幼兒園要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予以公示,加強社會監督。五是堅決查處亂收費。

    10.目前,一些幼兒園有“小學化”傾向,違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國十條”對解決這一問題有何要求?

    答:解決這一問題,一是要遵循規律。堅持以兒童發展為本,尊重幼兒身心發展規律,面向全體幼兒,關注個體差異。二是要堅持科學的方法。必須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結合,寓教于樂。三是要創設良好環境。加強對幼兒玩教具、幼兒圖書的配備與指導。要把幼兒園教育與家庭教育緊密結合,共同為幼兒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四是強化監管。國家將頒布幼兒學習與發展指南。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教育質量的監管和指導,建立覆蓋各類幼兒園的保教質量評估監管體系,不斷提高幼兒園的辦園水平和教育質量。

    11.“國十條”中提出“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請您談談有何具體要求?

    答:制定和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是當前加快發展學前教育,解決“入園難”的重大決策,一定要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打好這場攻堅戰。一是要準。要深入調查,準確掌握當地學前教育的基本狀況和存在的突出問題,科學測算未來三年學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二是要實。確定發展目標,分解年度任務,落實項目經費,以縣為單位編制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三是要快。各省(區、市)的行動計劃要在明年3月底前編制完成。四是要督。各地要建立督促檢查、考核獎懲和問責機制,確保發展學前教育的各項舉措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教育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地三年行動計劃進展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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