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7日15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村社會保險司司長遊鈞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開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推進實現人人享有‘老有所養’目標”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南京的星星STAR]我的就業狀況一直不穩定。兩個月前,我又一次結束了勞動合同,現在處於失業狀態。請問,像我這種情況,能同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嗎?如果就業時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失業時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怎麼享受?如何做好兩種制度的銜接?
[遊鈞]這兩個制度是針對不同的就業狀況來設定的制度。像這位網友所説的情況,可能生活中還不少。他就業情況穩定時,在企業裏做工,按照規定,參加職工養老保險。如果他離開這個企業,失業了,按照政策規定,他可以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但是政策規定,原則上是不能夠同時參加兩種養老保險。為什麼這樣説呢?其實這兩種保險都有政府財力給的支持,所以在待遇領取時只能領取一種養老保險待遇。我們在設計這個制度時已經考慮到了它要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怎麼轉移、怎麼銜接。在經辦過程中,如果我們的信息是完善的,並且跨區域都是互通的,信息都是共享的,這樣就能避免重復參保。像這位網友説的,開始他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他失業以後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在實際中也存在,從理論上也説得清楚,因為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是強制性的,是按月繳費的,今年我有三個月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失業以後,可以自願的按年繳費。
有的可能同時參加兩個養老保險,這一年參加職工養老保險,12個月都交了,其中有一個月交一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可不可以? 實際中也有可能重復參保問題,我們從信息完善過程中,在操作中可以避免,因為我一錄入他的信息,就能發現他是否參保。但是,現在我們要建立一個完善的信息化平臺還需要時間,所以從目前來看還很難避免重復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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