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15時,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和副司長張學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主持人]現在國家是不是已經允許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設公共租賃住房,是不是意味著小産權房慢慢合法?
[馮俊]允許一部分地方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建公租房,這和小産權房不是一個概念。利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蓋公租房只能説現在正在試點。同時也是有一系列條件的:比如房價比較高的地區、土地資源比較緊缺的地區、省級政府要為這個試點作出方案、要經過國土資源部批准。所以它和小産權房不一樣,小産權房的用地一般沒有從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也沒有經過批准,然後蓋房子上市出售。
而公租房,産權還是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性質也不變,還是原來的農村集體土地,只是説蓋房子允許用租賃的房子租給住房困難的一些家庭。而且整個建設當中也要嚴禁佔用耕地等,也是有一定的限制,不是説想蓋就蓋,不是説借這個名義把土地所有權變化了,也不能變相的賣了。所以它和小産權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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