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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保障性住房要同時考慮就醫就學出行等方面問題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2月30日 16時20分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1年12月30日15時,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馮俊和副司長張學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管理”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天天唱紅歌]我在我們城市購買了一套經濟適用住房,但房屋位置偏遠,交通不便,配套設施也沒有完全到位,所以給居住、出行、工作帶來了很多麻煩,請問這種問題如何解決?

    [張學勤]對於保障性住房建設,大概有這樣幾個原則:第一,建保障性住房強調在普通商品房項目中配建,配建的好處就是能夠解決剛才網友提出來的問題,配套公共設施、基礎設施都比較完善。

    第二,新建。我們要求首先要選擇交通便利、公共基礎設施比較完善的地方來建保障性住房,這樣主要是要解決居住群體的就業、就醫、就學等問題,方便群眾生活。如果説這個地方,比如北京市一般都選擇地鐵線周圍,如果有些地方由於特殊原因相對偏遠一點,但是我們要求這樣的項目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要同步建設,就是建設房子的時候同時要考慮到就醫、就學、出行等等這些方面。但是儘管有這種要求,可能在一些地方一時半會難以做到。特別是特大城市,一般城區裏邊的土地非常少了,位置選擇一般來説不可能在城區或者不可能全部都在市中心裏,相對來説位置會遠一點。

    再加上現在保障性住房,在大規模做,後期配套還有一個建設的過程,好多地方可能由於考慮資金的總體平衡可能是先建房子,房子建設的差不多了,比如路等設施,完善需要一定的過程。下一步對這個問題,中央總的要求有了,國務院辦公廳剛剛出臺的45號文件又提出了這個要求,我們將和各地一起把這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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