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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對煙、酒以及貴重首飾等奢侈品徵收消費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30日 10時22分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10時,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副局長解學智、宋蘭共同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稅收•發展•民生”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真想説説]肖局長,我是一個煙民,我在商店裏看到這些煙貴得嚇人,您覺得這是不是與徵稅有關呢?

    [肖捷]現在有些商品特別是煙、酒以及貴重首飾等奢侈品,價格高有多方面的原因,國家對這些商品徵收消費稅,是其中一個方面。消費稅不是對所有的商品都徵收,而是對一些特定的商品作為特殊調節徵收的一種稅。這樣做的考慮,主要是因為一些商品的過度消費會對人們的健康、社會秩序、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比如像香煙、酒、鞭炮焰火等,通過徵稅限制這些商品的生産和消費,像您剛才提到的香煙,消費稅的稅率最高為56%。

    一些屬於非生活必需品的高檔消費商品,也就是人們通常所説的奢侈品,比如説貴重首飾、高檔化粧品、高爾夫球、高檔手錶、遊艇等,對這些商品徵稅,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意圖。另一些商品是屬於資源性産品,比如説像成品油、實木地板、木制的一次性筷子等等。國家為了促進資源的合理利用也對這些商品徵稅。

    還有一些消費品是屬於消耗能源、污染環境的,比如説小汽車和摩托車等等,通過徵稅有助於減少能源的消耗和環境污染。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轉變,現行的消費稅政策還需要不斷地完善,包括消費稅的徵收範圍、適用的稅率等等,都有待於進行合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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