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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簡報表資料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是稅務機關職責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30日 10時53分   來源:中國政府網

    2012年3月30日(星期五)10時,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副局長解學智、宋蘭共同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稅收•發展•民生”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挑戰Victor]肖局長,我是一名企業辦稅人員,我覺得現在需要我們報送的報表資料還是太多,能不能再減少一些?

    [肖捷]這位網友提出的問題非常好,這也是我們一直十分關注的。對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應當從兩個方面來看。一方面,依法報送涉稅資料是稅收法律法規賦予納稅人的應盡義務,是依法徵稅、加強稅收徵管的需要;另一方面,精簡報表資料,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是稅務機關的應盡職責,需要不斷改進、抓出實效。

    近年來我們為此做了一些工作,借此機會我也可以舉幾個例子來説明。2007年,稅務總局下發了關於清理簡並納稅人報送涉稅資料有關問題的通知,取消辦稅業務31項,減少報送的主表資料18張,報送份數195份,附列資料375項。同時我們還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結合實際,清理簡並本級要求納稅人報送的涉稅資料。2009年以來,稅務總局結合深化稅收徵管制度改革,開展簡並稅務事項、流程和表單的業務創新研究,初步提出了進一步簡並和清理的方案。

    在精簡報表資料的同時,稅務機關還不斷拓展辦稅服務渠道,大力推行網上辦稅、自助辦稅、同城通辦以及“免填單”等服務方式,積極開展國稅局、地稅局的聯合辦稅,減輕納稅人負擔,努力提升為納稅人服務的水平。

    對您提出的希望再減少一些報表資料的問題,我們也正在考慮如何繼續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基本想法是:加強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現有信息資源,全面清理並取消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的涉稅資料,做到一次採集、多次使用。重點清理申報表無效和重復數據欄目,整合附報資料,探索實行綜合申報表。在納稅人辦理各種涉稅事項時,不得要求納稅人重復提供已存入稅收徵管信息系統的各項信息。稅務機關開展稅收分析等工作時,不得要求基層和納稅人重復報送相關報表和涉稅信息,確有需要時,應由歸口負責部門審核後統一下達。同時還要積極推行無紙化辦稅,在電子資料具備法律效力的前提下逐步取消紙質資料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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