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15時,法制辦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長趙曉光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進行現場解讀並回答網民提問。
[網友 巴山夜雨]校車出事了,國家就制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這是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一部條例能解決得了校車安全問題嗎?
[趙曉光]謝謝這位網友所提出的這個問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應該説是應運應時而生,學生乘坐校車的安全問題這幾年來顯得越來越突出了。這個問題的出現有各個方面的原因,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怎麼能夠在全社會建立起一種校車安全管理的機制和制度,給校車安全提供一個法律上的保障,這是全社會的共同期待,也是社會進一步發展所提出的要求。
為學生提供校車,而且就校車的安全在制度上予以保證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共同的做法。特別是像我們國家近幾年來隨著城市化的進程,隨著經濟的發展,乘坐校車的安全問題我們應該給予更多的關注。
有段時間大家也注意到各方面的報道,校車安全問題比較突出,事故也連續發生了幾起,我們也在考慮怎麼樣從制度上加以解決。特別是黨中央、國務院對這個問題非常重視,國務院溫家寶總理在去年11月底明確做出批示,要求把校車安全管理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是我們立法當中關乎民生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對這個問題我們應當説是急事急辦、特事特辦,還要把這個好事辦好。這就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方針,更多地聽取全社會的意見。整個立法過程從開始起草到出臺大概有四個月左右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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