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15時,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我是誰]您好,政府核準企業投資項目是應該的,但關鍵是現在批項目、批時間耗人力而且還不透明,希望提高效率、增加透明度。您給簡單解釋一下現在是什麼樣的狀態,今後的工作會怎麼樣進展吧。
[羅國三]這個問題提得很好。我還是回到剛才講的通知,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通知裏面,有很多重要內容就涉及到這位網友提出的建議了。
我稍微展開一點介紹一下這個《通知》,《通知》要求國家發改委等五部門各級項目核準機關和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前置條件的審批部門,都要進一步地改進和規範核準行為。這是《通知》明確提出的要求,它的目的就是要提高行政的效率和效能,而且要加大行政行為的透明度。具體涉及到這麼四個方面的任務:
一是要減少核準的前置條件。我稍微解釋一下,現在核準的環節是後置的,在政府或者是核準機關作出核準批復之前要完成大量的前置審批的手續,就包括剛才我講到的國土環保等等。這個是目前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當然也有一些是由部門規章做出的規定。《通知》的要求就是要儘量減少前置審批的手續,只要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作為核準的前置條件的,就把它放到核準之後、開工之前由企業按照法律法規去完成。明確規定是前置條件的,有關部門也要按照“減少事前審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原則,提出簡化、合併等改進措施。
二是要簡化核準的審查內容。切實做到不再對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等內部性條件進行審查,加強對外部性條件的審查。
三是相關部門在辦理審批手續時也要合理設計、縮短時限,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
四是要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這是包括全流程的,就是説審批機關要將申報受理、審批流程、審批標準、審批結果等等都進行公開,現在部門都有門戶網站,都應該在上面公開,既能接受社會的監督,又能使地方和企業對辦事規則和辦理的進程一目了然。
下一步我們還想將有關部門的信息平臺聯起來,實現信息互通、信息共享,進一步地提高效率和效能。《通知》提出的要求可能還需要下一步出臺具體的辦法,並且在實踐中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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