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星期二)15時,發展改革委投資司副司長羅國三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冬日梅花]我感覺光下放核準權限還不夠,其他部門也要有所動作,也要有所下放,這方面是什麼樣的情況請羅司長介紹一下。
[羅國三]網友也是很熟悉情況的,我也非常贊成這麼一個觀點,深化改革的確需要同步推進。項目核準只是企業投資項目開工合法性的條件之一,核準前需要辦理的前置條件很多,剛才我們已經涉及到這個問題。不僅僅是核準前要辦理的審批條件很多,包括核準後、開工前也需要辦理很多的行政審批和許可,比如要取得規劃許可、要取得施工許可證等等。
所以在核準前後其他相關部門也有很多行政審批或者是行政許可的審批需要去辦理。那這就引出這個問題了,如果僅僅是核準權限下放了,而其他部門的審批權限卻沒有同步下放或者做調整,那這樣的話改革的效果肯定要大打折扣,企業辦事還是不能感到真正的便利和便捷。
在這一輪取消和下放項目核準權限後,有關部門已經有了動作了。比如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也包括發展改革委已經出了文件,對用地預審、環評審批、節能審查等前置條件的管理權限做了調整。今後對於進一步取消下放核準權限的,有關部門還將相應調整審批權限。目的就是使地方政府更加有力有效、就近就便地進行管理,使企業更加便捷地辦理相關的手續。
點擊進入本次訪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