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7年7月1日起,我國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2007年6月27日下午3時,財政部稅政司副司長王曉華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政策”進行在線訪談,解答網民關心的有關問題。
[主持人]有網友問,這次政策調整如何體現“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原則?
[王曉華]這次出口退稅調整“有保有壓、區別對待”原則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高附加值或者高技術含量的産品,仍然保留了比較高的出口退稅率,這次沒有作調整。
第二,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的産品,也就是“兩高一資”産品,大多數都取消了出口退稅。
第三,對容易産生貿易摩擦,屬於勞動密集型的産品,考慮到就業方面的原因,我們採取了下調退稅率的方式。下調的幅度在研究過程中還是充分考慮到了有關行業的承受力。
[主持人]網友問,對原材料或者初級産品應該取消出口退稅,但對一些高科技産品和深加工産品,在前一段時間有些已經被取消出口退稅的,能否在下一階段當考慮恢復出口退稅,從而體現國家鼓勵企業走深加工經營模式以及優化産品出口結構的良好初衷?
[王曉華]我們對高科技産品以及深加工産品還是保持著比較高的退稅率水平。但是因為這次出口退稅的調整涉及商品種類比較多,有些産品在技術層面考慮屬於高科技産品,但是在生産工藝上又存在一定的污染和高耗能問題,所以在産品的定性上,大家判定的角度還是有一點差異。按照一貫的原則,如果有些産品確實屬於高新技術産品或者是深加工産品,而且不屬於“兩高一資”産品,我們調查核實後還會根據情況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