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走出去”戰略,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各種所有制企業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主動參與各種形式的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是我國對外開放新階段的重大舉措。“十五”期間,我國啟動並實施“走出去”戰略,成績斐然。
一、“走出去”各項業務實現大幅增長。“十五”期間,對外直接投資(非金融類,下同)實現跨越式增長,2002-2005年四年累計投資凈額179億美元,年均增長36%;2001-2005年五年間,對外承包工程累計完成營業額726億美元,年均增長24%,比“九五”時期增長一倍;對外勞務合作累計完成營業額173億美元,年均增長6%,比“九五”時期增長49%;2005年末在外各類勞務人員達56萬人,比“九五”期末增加12.5萬人。截至“十五”期末,對外直接投資額超過500億美元;境外中資企業超過一萬家;對外承包工程累計簽訂合同額1811億美元,完成營業額1353億美元;對外勞務合作累計簽訂合同額401億美元,完成營業額348億美元,累計派出勞務人數達到345萬人。(以上為預測數,實際會有變化)
二、全方位、寬領域的“走出去”格局逐漸形成。“十五”期間,對外投資、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遍及全世界近200個國家和地區,基本形成了“亞洲為主,發展非洲,拓展歐美、拉美和南太”的多元化市場格局。對外經濟合作拓展到以工業製造、建築、石油化工、資源開發、交通運輸、水利電力、電子通訊、商業服務、農業等行業為主,並廣泛涉及國民經濟其它諸多領域如環境保護、航空航天、核能和平利用以及醫療衛生、旅遊餐飲、諮詢服務等。我國東部及沿海省區“走出去”的優勢相對明顯,中部、西部和東北地區以及邊境省區“走出去”步伐加快。
三、方式日趨多樣,水平逐步提高。“十五”期間,對外直接投資由“綠地投資”向跨國並購等方式擴展,單個項目的平均對外投資額由2002年的281萬美元增加到2004年的448萬美元。跨國並購成為對外直接投資的重要方式。一批境外研發中心、工業産業集聚區逐步建立。對外承包工程不斷向EPC總承包、BOT等更高層次發展,大項目不斷增多,技術含量日益提高。對外勞務合作逐步摸索出團隊整建制派出、基地縣培訓後派出、政府間協議派出等方式,海員、護士、工程師等高級勞務外派不斷增加。
四、經營主體隊伍壯大,大型企業作用明顯。“十五”期間,我國從事跨國經營的企業達3萬多家,對外承包工程企業1800多家,對外勞務合作企業600多家。國有大型企業繼續發揮主導作用,非公有制企業逐步成為“走出去”的生力軍,部分優勢企業正在發展成為集境內外研發、生産、銷售、服務於一體的跨國企業。2004年,16家中國企業進入世界500強,49家中國企業進入世界最大225家國際承包商行列。
五、對促進國民經濟和對外關係發展的作用日益增強。通過“走出去”,我國在境外形成了若干個原油和礦産資源生産基地,獲得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所需的油氣、礦産資源、木材和漁獲。我國企業在境外從事家電、機電、紡織、服裝、輕工等行業的加工貿易,促進了國內産業結構調整。我國企業“走出去”,在近200個國家和地區開展經濟合作,有利於東道國發展經濟、創造就業、增加稅收等,實現互利共贏,促進共同發展,受到世界各國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普遍歡迎。總之,實施“走出去”戰略,對緩解國內資源短缺矛盾、推動産業結構調整、擴大出口、增加就業,以及增進對外友好合作關係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顯。
六、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政策推動效應明顯。“十五”期間,為實施“走出去”戰略,推動對外經濟合作,國家在財稅、信貸、保險、外匯、國別導向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發展對外投資、承包工程、勞務合作等業務的政策措施,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推進“走出去”便利化,並初步建立起對外經濟合作的促進體系、服務體系、保障體系和監管體系,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政策推動效應日益明顯。如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出臺的資源類境外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項目前期費用扶持、境外加工貿易貸款貼息、對外承包工程貸款貼息和保函風險專項資金等政策,一些省市也制定了一些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