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下午3時,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關注交強險費率浮動,促進道路交通安全”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一位網友一口氣問了三個問題,我們現在來一一看看。1000多塊錢,只保6萬。我要買商業險,60萬都不止,為什麼你們賣得貴,保得少?這些錢都用到哪去了?別人撞了我,我要先賠他,我被撞,再搭時間搭錢,我的時間精力損失怎麼算?對於無責賠償問題,是很多網友的困惑,您怎麼看?
[郭左踐]對於這個問題,前一段時間我們公佈徵求意見方案的時候,有很多網友提出這方面的意見,我們正在蒐集進行深入研究。現在大家普遍感覺,交強險與原來的商業三者險或者與今天的商業三者險相比,保額低了,保費高了。我想説明一下,交強險在我們國家是一項新制度,對於交強險的賠償原則,道交法第76條第一款和交強險條例第21條都作出了明確規定。保險公司是經營者,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執行。保監會是政府部門,肯定是法律的執行者。所以保監會在審批保險公司制定條款和費率的時候,也必須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來審批。對大家現在反映的這些問題,包括無責賠償,以及財産損失也納入無責賠償,在實踐當中出現了一些問題和矛盾,我們監管機關也會積極加以研究,同時積極會向有關部門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