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9日下午3時,保監會財産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關注交強險費率浮動,促進道路交通安全”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民]針對北京律師至信函給保監會,提出希望調整責任限額一事,郭主任怎麼看?另外,交強險的責任限額有可能調整嗎?
[郭左踐]責任限額一定要與這個國家、這個階段的國民經濟發展水平、道路交通安全狀況、交通環境、人民交通安全意識、經濟承受能力相匹配。可以説從趨勢上來説,交強險這種制度將來從初期的建立到逐步完善有這樣一個過程,將來的發展趨勢是保額越來越高,而費率越來越低,這是往兩極走的。從發展比較好的國家和地區的經驗都證明了這一點,但這需要一個過程。我也注意到,最近有些提法,説保額提到10萬、20萬、100萬,甚至有的提到5000萬,這裡面就要考慮到綜合因素。
舉一個簡單例子,保額是和費率水平相匹配的,保一百萬也可以,500萬也可以,那費率水平是什麼樣?老百姓能不能承受?與目前各個方面的水平銜接不銜接?這裡面都是很複雜的情況。所以保監會完善交強險制度,包括制定費率浮動辦法,包括調整責任限額和調整基準費率的時候,我們要堅持的一個工作原則就是依法經營、科學決策、聽取民意、符合國情。這16字方針是我們做好這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