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3日下午3時,勞動保障部培訓就業司副司長劉丹華、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副局長郝陽以及醫學專家賈繼東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乙肝病毒攜帶者就業問題”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民問:用人單位在招用工過程中,是否可以要求檢測勞動者“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項目?網友wszhy:立法禁止隨意進行乙肝標誌物的檢測!網友yycc1234567890:應該明令禁止用人單位不得提出那個血清標誌物檢查的要求,即澳抗和兩對半的檢查。
[劉丹華]兩部的意見明確了除了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部規定禁止的從事的工作,其他的工作用人單位在招用工的過程中,都不得強行把乙肝病毒血清學指標作為體檢標準。我想衛生部和專家更有發言權。勞動保障部和衛生部在研究《意見》的時候,認為這一條是一個比較容易操作的抓手。首先,如果你不檢查,保護了他們的隱私,也就為維護他們的權利提供了一個比較好的環境。所以,我們認為這條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