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6日15時,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局局長唐旭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反洗錢問題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網友 acega]請問,如果我辦理的業務部分符合國家對洗錢活動定義的特徵,銀行會拒絕給我辦理業務嗎?那些反洗錢定義于公民有直接關係?
[唐旭]這要看哪個部分符合洗錢的特徵。比如我們規定對客戶的身份識別,你去銀行開一個戶你説你沒有身份證,那銀行肯定不會給你辦了,或者你用假名開戶,不符合我們的實名制,他也不會給你辦理業務,但是可能有時候不是涉及到這一類的他可能會給你辦,但是可能會作為可疑交易進行報告。
比如你的帳戶上資金的進出很頻繁,銀行可能還會給你辦,但是可能會作為可疑交易報告説為什麼在帳上來回倒帳呢?所以可能會查你,因為可疑交易裏面有一個特徵就是一個帳戶裏面突然進來很大一筆錢,後來很快地分散到不同的帳戶上,這是可疑交易的一個特徵。雖然不一定就是犯罪,但是可以懷疑你。
[主持人]這個數額達到多少以後就會被懷疑了呢?
[唐旭]剛才所説的這個特徵沒有數額的限制,主要是這個行為不符合正常的交易習慣。比如説非法集資是很多人往一個帳戶打錢,然後這個賬戶達到很大的數額以後錢就被取走了,那這種情況也會被懷疑了。
[網友 pbcyzh、建設新農村的老農]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如何界定哪些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屬於洗錢行為?
[唐旭]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裏面對可疑交易有很詳細的規定,比如對銀行、保險、證券業都有很詳細的規定。比如説大額交易現在規定的比如有四條。對銀行的可疑交易要求報告的有18條,對證券、基金公司的可疑交易要求報告的有13條,對保險公司可疑要求報告的有17條。金融機構都會比照我們的規定報告可疑交易。網友可以上人民銀行網站的主頁上就可以看到哪些交易是不同的金融機構應該報告的,希望網友多訪問我們的中國人民銀行網站主頁,多學一點金融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