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記者 林紅梅)交通部8月2日下發關於檢查落實生豬及豬肉等鮮活農産品“綠色通道”運輸工作情況的通知,通知強調,對因未按規定執行“綠色通道”政策,造成運輸不暢甚至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交通部有關負責人要求全國交通系統貫徹國務院下發的《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通知的精神,把生豬、豬肉等鮮活農産品運輸作為當前一項重點任務,對生豬、豬肉等鮮活農産品運輸的運力安排、運輸市場監控、應急預案準備、“綠色通道”暢通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這位負責人介紹,這次開展專項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對運輸生豬、豬肉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各公路收費站要嚴格按照本省“綠色通道”政策規定,優先予以放行,並按規定減免通行費;嚴禁違反規定對運輸生豬、豬肉等鮮活農産品的車輛亂檢查、亂罰款。他強調,對因未按規定執行綠色通道政策,造成運輸不暢甚至損失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他要求全國交通系統要進一步強化運輸市場動態監測,特別是對生豬飼養大縣、農場、規模化養豬場要調查運輸需求情況,幫助解決飼料和生豬運輸中存在的問題。在中秋、“十一”、春節等重要節日運輸高峰時段,一旦發現運輸緊張情況,要及時協調組織運力,保證運輸;在生豬運輸組織中,要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通過運輸環節傳播生豬疫情。
交通部在通知中還要求及時匯總、上報生豬、豬肉等鮮活農産品運輸情況,包括道路運輸完成的運量、執行“綠色通道”政策、車輛通行費減免情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