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7月1日電(記者 朱旭東)隨著近日宿遷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出臺,江蘇13個省轄市已全部出臺城鎮居民醫保制度,所有市縣10月1日前將全面啟動運行。至此,江蘇已初步實現“全民醫保”。
記者從江蘇省勞動保障廳獲悉,近年來江蘇省積極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截至去年年底,全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達92.8%,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92%。
根據基本醫療保險全覆蓋的要求,江蘇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範圍之外的全體城鎮居民,包括少年兒童和中小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範圍,覆蓋江蘇城鎮非從業居民1230多萬人。所有城鎮居民按自願原則在所在社區參保,中小學生則由家庭辦理參保手續。
由於江蘇南北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居民收入也有差距,這個省確定了不同的籌資標準,蘇北最低不少於每人每年150元,蘇南等一些發達縣市最高籌資標準可達550元。
在資金籌集上,他們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以家庭繳費為主,政府對一般居民的補助數額為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一左右,對困難對象的補助為籌資標準的三分之二左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員、家庭困難的重度殘疾人員的參保費用主要由財政承擔。
在保障方式上,江蘇堅持以大病醫療統籌為主,重點解決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支出,並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方式,使有限的資金最大限度地幫助參保城鎮居民解決大額醫療費用和得到基本醫療服務。
目前,江蘇已參保居民起付標準以上、最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基金一般支付50%-60%,對特殊困難家庭和重度殘疾人員等對象還適當提高支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