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6日15時,外匯局副局長鄧先宏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推進外匯改革,進一步便利個人持有和使用外匯”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民對個人購匯方面的政策很感興趣,網友 葫蘆島的秘密問:政策規定,個人從銀行購買外匯實行年度總額管理。那麼,個人在實際購匯時應怎樣辦理?購匯數量超過年度總額時又該怎麼辦理?
[鄧先宏]我們規定,境內個人購匯5萬美元/年,個人結匯也是5萬美元,就是把自己的外匯賣出是5萬美元,你想買外匯也是5萬美元,買賣總額都是5萬美元。只要有身份證或者是其他證明你個人身份的證件就可以了。如果超過5萬美元,主要有兩方面:一個是屬於經常項目的要購匯,需要有相應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果屬於資本項目,還要按照資本項目的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如果屬於個人貿易、個人投資這塊,一個是要通過結算賬戶,還有一個是通過資本賬戶,這方面購匯額度沒有控制,但是對於交易的真實性要進行審核。
[主持人]審核哪些內容?會持續多長時間?
[鄧先宏]很簡單,只要憑證有了,就是證明有真實性交易就可以了,基本上不會很複雜,而且很多經常項目都放在銀行櫃臺上,比如説人家捐贈給你的,在這方面我們有相關的文件,要求捐贈方出示公證的材料。如果是贍養你的,就要出示一個你們是親屬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