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7日14時30分,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和工商總局直銷監管局局長張輝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打擊傳銷犯罪,建設和諧社會”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網民對於非法傳銷和合法直銷的概念分的不是很清楚。網友 學學大禹、從前不一樣、pearlyhy、lovejhh1314:局長能不能説説什麼是傳銷什麼是直銷?傳銷和直銷的區別在哪?如何分辨?網友有魅力:我看那些做傳銷的人,借直銷的名義下做非法傳銷啊,在山東高密市也有很多啊,我還有兩個表妹在那邊啊,騙家裏要了差不多一萬元了,請國家政府加強此力度去為人民多做一些事,謝謝!
[高峰]首先糾正一下,這裡邊不存在非法傳銷和直銷的區別,只存在直銷和傳銷的區別。因為傳銷就是非法的,傳銷就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
[張輝]大家知道,我們國家2005年實施的直銷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直銷是指直銷企業招募直銷員,由直銷員在固定場所以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産品的經銷方式。首先,直銷是一種消費産品的營銷方式。第二,由直銷員向最終消費者銷售,所以它是單層次的。而傳銷往往是打著直銷、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旗號,即使是傳銷商品也是多層次的。現在80%—90%是沒有商品可銷的,在整個鏈條當中以傳為主,不是以銷為主,傳的是人頭。在整個傳銷鏈條中沒有價值可以創造。
我們識別傳銷從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從組織方式來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參加者高額回報,參加者在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以此組成上下緊密的傳銷網絡,這是人員鏈。
第二,從計酬方式上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以下線銷售的業績為給付報酬,這是金錢鏈。最後,從銷售方式來看,與直銷的單層次銷售相區別,傳銷是多層次的銷售網絡。
從經營目的上來看,傳銷的目的不在於銷售産品,而是發展人員的數量,以騙取錢財為最終目的。現在在我們國家,直銷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新事物,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挑戰著我國的法律制度,考驗著我們公安、工商機關的執法能力,所以,我們在對待直銷和傳銷當中,我們認為傳銷組織利用謊言欺騙群眾,最好的辦法就是揭露。所以我們現在在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加大宣傳力度,使得沒有人上當受騙。這樣傳銷組織就不能為繼。
[高峰]我覺得有些網友對傳銷不是很清楚或者辨別能力不是太強的話,可以到有關部門政府網站查詢一下,經批准的直銷企業和可以從事直銷活動的區域,在商務部和工商總局網站上可以查詢。對查獲的傳銷組織,工商、公安會適時向社會發佈警示、提示。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就有犯罪分子經常利用的一些所謂公司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