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4日15時,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副局長田為勇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流域限批,保護生命之水”與網民在線交流。
[主持人]各地區怎麼才能夠解除限批?
[田為勇]總局對限批地區主要有7項整改要求:
一是拆除一、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範圍內的所有排污口,並對流域內所有排污口進行規範;
二是按照流域或地區水污染防治規劃應該建設城市污水廠仍未建設的,必須立即啟動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的建設,已建成仍未正常運轉的,必須採取措施確保正常運轉;
三是所有未經環評審批擅自開工建設、未經環保驗收擅自投入運營的建設項目,必須立即停止建設或生産,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驗收;
四是全面清理取締本地區違反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庇護污染企業的"土政策";
五是所有限批城市必須立即啟動城市發展和流域開發的規劃環評;
六是對多次發生重大水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隱患突出,對下游飲用水源構成威脅的城市,必須立即制定相應的流域水環境事故防範應急預案,並建立與下游城市的聯動防範機制;
七是限批地區對超標排放的企業要立即進行處罰和整治,重點污染源要立即安裝在線監控設施。
這七條必須要嚴格做到,這是我們在下達“流域限批”的時候就明確提出的,各地嚴格按照這方面的要求在落實、整改。
[主持人]網友“綠色太陽”:這七條指標,我認為在幾個月的時間裏只能改觀,能不能有一個根本上的達標?
[田為勇]這些指標嚴格意義上來説要全面地完成,三個月的時間牽強了一點,但關鍵是大家要行動起來。環境問題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夠解決的問題,不是説我今天上了設施、搞了預案就可以解決環境問題,它是一項長期的過程。這項工作,首先領導要意識到,在他的工作中要佈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