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9日15時,勞動保障部副部長張小建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就業促進法》及實施準備工作的有關情況。
[主持人]就業問題涉及民生,網友關注度極高,《就業促進法》作為我國在就業領域制定的第一部專門法律有哪些新的亮點呢?
[張小建]首先,《就業促進法》是一個民生之法,是一個和諧之法。所謂民生之法,大家知道就業是民生之本,關係到我們所有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關係到他們的生存、發展、價值實現,甚至包括他們後代的希望。所以就業是民生之本,用解決民生之本的法律來規範就業,來促進就業,所以我們説《就業促進法》是民生之法。同時,在《就業促進法》裏明確規定,《就業促進法》解決就業問題,這個法律要為促進社會的和諧發揮作用。解決就業問題作為政府的主要職責,如果就業問題能解決得好,對於促進社會的安定團結,對於促進社會各階層的和諧都會起到重大的作用。會形成一個全社會安居樂業的良好局面。所以要構建和諧社會必須解決好就業問題,這個法律的出臺也能夠促進我們解決好這方面的問題。
説到它有幾個亮點,可以説有很多亮點,但是歸納起來大的方面有這麼四個:
一,它明確地確立了就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地位,同時也確定了政府在促進就業中負有重要的職責;
二,在這部法裏明確地樹立了一面旗幟——公平就業,反就業歧視;
三,這部法律為促進就業建立了一整套的工作體系,這個工作體系通過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確認下來,安排下來,以保證就業形成長效機制,現有的政策、資金安排都能夠持續下去;
四,《就業促進法》還為我們搞好就業服務、搞好就業援助,解決老百姓就業的一系列具體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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