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3日15時,國家林業局副局長張建龍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深化林權改革、促進興林富民”與網民在線交流。
[網友 論壇常客]在改革中林業部門主要把握哪些基本原則以保護百姓的實際利益?
[張建龍]第一,堅持農村以家庭承包為主、統分結合的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民平等享有林地的承包經營權。通俗講,就是一定要均山均林到戶,就是把集體林地的使用權和林木的所有權,能均山均林的要到戶,不能均山均林的,要均股均利。
第二,合理兼顧各方面利益,使農民得實惠,生態受保護。農民考慮經濟效益要多一些,但是林業有三大效益,太注重經濟效益,有可能就損害生態效益了。我們力爭使農民得到實惠,但是生態不能遭到破壞。
第三,堅持尊重農民的意願,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通俗講就是按照有關法律,把林權制度改革交給農民自己去辦,能不能分,分多少,由農民自主決策。有些事情作為管理部門下去很難辦,只要把權利交給農民自己去辦,農民自己會處理,會辦好,相信他們的聰明才智。
第四,依法進行,確保改革有序的進行。
第五,一定要堅持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當地的實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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