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15時,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副司長由明春和余功斌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財政支持完善社保制度,妥善安排困難群眾生活”與網民進行在線交流。
[主持人]從今年下半年開始,豬肉、液化氣等價格上漲幅度較大,對那些靠城市低保生活的家庭來説,基本生活費用增大而帶來的影響可想而知。網民“沉默且無語”:財政部門採取了哪些措施幫助生活困難群眾應對物價上漲問題?
[由明春]社會保障是社會發展的穩定器,也是社會公平的調節器。社會保障制度要通過自身的不斷完善來發揮一些基礎性的作用。為了化解物價上漲對城市低保對象生活可能造成的影響,財政部會同民政部分別在8月、10月和11月份,連續三次提高城市居民低保補助水平,人均增加低保補助水平近30元,三次中央財政共下達補助資金將近20億元。對於沒有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實際生活困難的低收入居民,我們也要求各地根據當地物價的上漲幅度,採取臨時補貼等措施予以幫助或者救助。今年中央財政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資金達到160億元,比2006年補助資金總額136億元增加24億元,增長17.65%。同時,我們在下達補助資金的時候也要求各地財政部門積極會同民政部門,密切關注物價的變動情況,適時採取適當提高低保標準、低保補助水平或發放臨時補貼等措施,確保低保家庭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
[主持人]各地困難群眾領取保障資金的標準是不是一樣的?
[由明春]中央財政在安排低保補助資金的時候,是按照各地低保對象的人數,考慮地方財政困難程度,按照統一的辦法算下來以後分配給各地。中央財政補助的標準是一樣的,但是到了各地,具體標準是不一樣的。各地為了應對物價上漲所採取的措施也不一樣,有的提高低保補助水平,有的是發放臨時補貼,也有的是提高低保補助標準。中央財政按照人均30塊錢的補助標準發放給各地,由各地按照地方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確保低保對象的生活水平不因為物價的變動而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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