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日前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為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
據介紹,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調整的水平將高於2007年的調整水平。調整時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和年齡等挂鉤。
為把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落到實處,勞動保障部專門召開會議作出部署,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將其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在認真測算的基礎上,抓緊制定調整方案並組織實施,確保在2008年春節前將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髮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同時,要求各地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徵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對養老保險的補助力度,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為後兩年調整打下基礎。(記者 白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