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15時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和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提高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健全正常工資增長機制工作的有關情況。
[網友]農民工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嗎?如果可以,該到哪領?如果單位不給上失業保險,該怎麼辦?可以通過哪些途徑尋求救濟?
[吳道槐]關於農民工的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的問題,實際上《失業保險條例》也有明確的規定:凡是屬於用工單位與農民工建立穩定的勞動關係的都應該參加失業保險,但是農民工和其他職工參加失業保險的辦法略有一點區別,農民工個人不用繳費,用人單位按個人工資總額的2%繳費,其他職工是個人也要繳他本人工資的1%,但農民工不用繳,這是其中的一點差異;第二點差異是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農民工同樣非本人意願原因失業了的話,他可以一次性地把他該得到的保險作為生活補助費一次性領取,其他職工必須按月領取。所以在參保繳費的費率上有差異;在享受的方式上農民工可以一次性領取,這是因為考慮到他個人在城鄉之間來回流動的問題。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給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致使農民工失業以後不能享受到失業保險待遇,農民工可以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包括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舉報,我們的經辦機構和監察機構都有義務督促用人單位替農民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用人單位為農民工繳納了失業保險費,他也符合申領的條件的話,他應該到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或者就業服務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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