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15時,財政部國庫司司長詹靜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深化財政國庫管理改革”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水中月23]我國政府採購制度目前處於什麼樣的發展階段?與國外先進的政府採購管理制度相比,我們還有哪些差距,要從哪些方面爭取更大的發展?
[詹靜濤]政府採購制度在國外已有200多年曆史。市場經濟發達國家政府採購制度的特點是法規制度體系非常完善,採購程序嚴密,採購行為的規範性和透明度較高,管理體制和管理手段都比較先進。同時,歐美國家政府採購的範圍較大,涵蓋了公共部門所有採購活動,政府採購規模一般佔年度GDP的10-15%,我國從1996年開始在部分地區進行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工作試點。目前,我國政府採購制度改革已由初創階段進入全面發展階段。政府採購法律制度框架以及公開透明的採購運行機制逐步形成,政府採購範圍和規模不斷擴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大幅提高,特別是在促進節能、環保、自主創新和相關産業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政府採購規模2007年將突破4000億元,政府採購採購資金年節約率平均在11%左右。
雖然這幾年政府採購改革取得很大成績,但與歐美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政府採購無論從法律制度體系、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等方面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政府採購法律規定的範圍比較小,採購規模相對較小,現在規定行政事業性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行為才實行政府採購,而國外公共支出全部納入政府採購範圍,這在一定程度制約了我國政府採購制度功能的發揮。財政部將進一步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不斷深化政府採購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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