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8日15時,財政部國庫司司長詹靜濤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深化財政國庫管理改革”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民火花625]財政資金撥付效率直接影響到資金的使用效益,甚至財政政策的有效實施。那麼,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改革後財政資金撥付方式都有什麼改變,與改革前有什麼不同呢?
[詹靜濤]這個變化是很大的,改革前是層層撥付,改革後是資金直達,速度大為提高。比如中央財政安排修復黃河河堤的資金過去由財政部撥到水利部,水利部再撥到下屬的黃河水利委員會,黃河水利委員會再撥付到某某省黃河河務局,然後才能撥付到具體用款單位,最長的可以達到5-7個撥付環節。改革後,通過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財政資金支出直接支付給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財政資金支付由“中轉”變為“直達”,取消了撥付的中間環節。回到剛才那個例子,中央財政安排修固黃河河堤預算資金,假設該項目購買了一批設備,資金的下達不再通過水利部、黃河水利委員會等環節層層轉撥,而是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或財政授權支付方式,將資金直接支付到這批設備的供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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