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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日期:2019-03-29 18:01 作者: 来源:办公厅 字号: 【字号: 打印本页
  

  农业农村部201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32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农业农村部网站(www.moa.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保密处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邮编:100125;联系电话:010-59192048;电子邮箱:nybzhb@agri.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农业农村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国务院有关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论述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农村部门的公信力,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全年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继续保持100% 

  2018年,农业农村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共主动公开信息1125条,政务版网站群共发布信息3.7万条,部网站群总点击量达到23.8亿次,日均浏览量达370万次,总浏览量达13亿次,总访问者达6489.4万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677件,全部依法予以答复;收到信息公开行政复议8件,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9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印发了农业农村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等4方面内容,明确了12项重点公开工作,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展政务公开范围,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的向社会公开。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细化指标,定期开展通报。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依据“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行政司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做到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审查,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认真做好对外公开内容表述、公开实际、公开方式工作,对依申请的事项中不属于我部的政务信息公开范畴或无法提供有关信息的,坚持做到及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做到有问必复,并做好答复意见的回访工作。 

  (三)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强农惠农政策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认真推进落实中央财政的强农惠农政策。及时在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重点对社会关心的农民直接补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农业资源生态保护和面源污染防治、农业防灾减灾和粮油大县奖励等八大类共37项政策,作了简明扼要阐释向社会释放中央重农政策信号,有效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地见效,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指导38个省级管理部门全部开通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县级专栏建设率稳定在90%以上,公布咨询投诉电话1万多个。围绕社会关切,大力推行资金使用适时公开,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省份。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提供了有关政策文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草案)》,印发《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评价指标与统计测算方法》,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强农惠农重大工程,每月在我部门户网站发布农作物生产信息专刊,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市场有序流动。 

 

  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照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和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我部承担的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修订形成《农业农村部开展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2号发布,实现随机监督检查事项100%全覆盖的目标 

  三是推进财务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报表,对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重点项目的项目文本和说明进行公开。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我部立项审批、无保密要求的农业建设项目在申报、审批等环节有关信息及时公开。全年公开工作通知6份,公示拟立项项目32个、可研报告批复32个、初步设计批复14个,公开人大建议答复、政协提案答复、评价报告、工作通报等相关信息13个,切实做到应公开信息全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 

  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公开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针对国务院决定取消的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等4个文件,第一时间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开”和“政务服务”专栏进行了公开,并在政务服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上进行公开宣传。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定期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建议,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跟踪,落实到位。修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优化网上办事系统 不断优化农业农村部行政审批手机APP“益农e审”功能,实现法律法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理信息实时查询,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捷办事渠道。加快中国农药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完善农药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功能,推进农药登记网上申报,对农药登记有效期届满120天、100天的产品,通过中国农药信息网、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告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按时申请登记延续,最大限度减少过期办不了的比例。推进肥料行政审批改革,及时公布《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内容,取消部级肥料临时登记。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修改更新相关服务信息,为申请人提供最准确的办事指引。 

  五是推进农产品市场信息公开及早部署农业经济信息日历发布,要求各单位按照日历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准确、全面提供相关信息发布内容。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完善功能,丰富平台内容,提升用户体验,及时发布日度、周度“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信息。举办4场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会,发布市场运行情况,解读社会关注热点,引导市场预期。针对生猪、大蒜价格下跌,夏秋季节蔬菜价格大幅上涨,小麦收购大幅减少等热点问题,认真研究并准备问答口径,通过新华社、央视、农民日报等渠道主动发声,引导市场运行。每月定期编印《农产品供需形势月报》,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上对外发布,有效发挥了重要决策支持和市场引导作用。 

  六是推进农村经营信息公开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围绕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重点领域,主动进行政策公开,解读好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充分回应群众的政策需求。在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对农民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领域的有关政策文件进行了发布和解读。结合人大建议或政协提案办理,结合农民合作社工作实际,协调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法律的修订。根据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制定发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针对有不少高校师生为政策研究或论文写作,申请公开承包地流转数量、新型经营主体数量等农村经营管理统计数据等情况,依法按照要求,及时对申请对象进行了信息公开。 

  七是推进产业发展信息公开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平台、重大活动、推介典型等方式进行全面宣传,以农业农村部网站为主阵地,解读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农产品加工业、农业产业化、乡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村创业创新有关政策措施。定期发布农产品加工业运行情况,召开互联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创业创新、农民丰收节等新闻发布会。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水产养殖绿色生产操作规程》,加强水产养殖绿色生产监管和深远海养殖设施装备研发,推广深水抗风浪网箱,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试点等一系列举措。公布《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在部网站、渔业渔政管理局子网站、农民日报等主要媒体和网站对制度出台背景、意义、遵循原则、涉及方面以及抓好落实等方面进行全面解答。向媒体重点推荐黄河禁渔、伏季休渔、渔政执法、增殖放流、休闲渔业、扶贫开发等亮点工作,扩大渔业渔政工作社会影响。 

  八是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的通知》等农业产业扶贫相关政府信息21条,及时通过权威媒体进行解读,做到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在2018年产业扶贫论坛上,围绕产业扶贫重点关键环节,集中发布、宣传推介产业扶贫十大机制创新典型,邀请人民日报、新华网、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宣传报道14篇文章,五日内社会转载热议达2460篇,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九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2018年全年,我部按季度共组织开展4次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均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向社会发布。发布了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件,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公布了饲料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和2018年中国奶业质量报告。推进农药市场监管公开透明,组织开展农药、肥料质量监督随机抽查,对75家“黑名单”农药企业产品开展重点抽查,对果菜茶和中药材进行专项抽查,全年抽检农药样品8125个,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十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部负责贯彻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定发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向司法部报送了清理意见,建议对不适应形势需要以及可以通过书面告知承诺、网络核验等办理的26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对地方提出的涉及我部的232项证明事项进行研究,提出了保留或取消建议。积极开展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南繁基地、柑橘苗木检疫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应施检疫物未经检疫的调运、经营行为,防止染疫种苗流入生产环节,及时安排部署黄龙病及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督查指导马铃薯金线虫和黄瓜绿斑驳病毒防控工作。加强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宣传培训,增强广大农药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管理者的知法、守法意识。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78件,涉及农民负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补贴、集体资产等社会热点问题,按时办结率100%。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9件次。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有效应对案件数量暴增、办理难度大的新形势。围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长江专项捕捞制度的通告》等文件及时进行政策解读。 

  十一是防范遏制重特大农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围绕农业重大气象灾害、动植物重大疫情防控和渔业船舶海上安全等重点领域,通过中央电视台、门户网站、农民日报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180多期,并针对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事件预防发出29个紧急通知,要求及时落实预防措施,切实减轻灾害损失。加大农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维护了农业安全生产向好发展态势。公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重要文件,并及时在门户网站、人民日报、农民日报、农机化导报等媒体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组织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国内陆渔业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演练,通过我部门户网站、农民日报等媒体上及时做好信息公开,确保公众知情权。 

  十二是加强人大、政协提案信息公开 抓好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印发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知中明确要求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深化”原则,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当公开全文或以摘要公开的形式予以公开。2018年共公开建议提案552件,其中全文公开425件,摘要公开127件。 

 

  (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发〔201747号)精神,着力深化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功能应用,由机构、新闻、公开、政务服务、数据、专题、互动、业务管理等8个频道63个栏目组成,主要功能是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技术平台更加集约高效,信息内容更加丰富,政民互动更加顺畅,公众访问更加便捷。2018年初,为方便社会公众,让百姓少跑腿,农业农村部网上政务大厅正式上线对外服务。努力将农业农村部门户网站打造舆论引导平台,持续保持国内政府网站内容维护领先水平。加强对我部门户网站技术平台日常监控,及时处理加固安全漏洞,不断优化完善技术平台架构,将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内容管理系统产品全部升级至TRS WCM7.0,确保网站稳定、安全、顺畅运行;目前,门户网站技术平台共设有栏目3.9万个,技术性页面模板共1.3万个,用户893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以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带动政府网站整体服务水平提升的要求,建设部系统网站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平台。加强“僵尸”网站和“僵尸”栏目管理。24个子站、3个网站群、31个其他事业单位网站全部制定了管理办法,建立了信息发布流程和运行机制,做到更新及时、信息准确、链接有效。积极搭建“两微一端”新平台,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文化发展等重点业务,依托农民日报、农村杂志社等媒体,筹备开通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微信公众号、全国农村人居环境头条号、乡村文化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 

  (五)加大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 

  一是积极组织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原则,切实把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和做好农业农村部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点改革措施的解读工作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制定政策的司局通过各种方式讲解政策背景、目标和要点。积极通过发布会对外发布权威信息,2018年全年共召开农业农村各类新闻发布会30场,部领导7次出席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行列政策吹风会,完成了国新办4·2·1+N”新闻发布工作任务。全年共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23场,其中,部领导3次出席国新办发布会,取得了良好的对外宣传和政策解读效果。各司局主要负责同志积极利用农业农村部发布会平台,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产品价格信息、耕地轮作休耕、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春耕生产、种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形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奶业振兴、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等重点工作,第一时间对外进行权威解读政策、引导舆论。 

  二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转基因、非洲猪瘟舆情等涉农热点,不断加强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中央网信办的联系,商请中央主流媒体刊播报道,组织专家科学解读,及时回应舆情,迅速澄清谣言,有效引导舆论。例如,围绕转基因再次成为舆情热点,坚持24小时监测舆情,与中央网信办严格管控不实信息,坚决防止相关谣言扩大传播;利用经济日报、科技日报、光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刊载科普文章、推送相关作品,加大科普宣传,制作并在互联网上推送生动形象、易于传播的辟谣动画视频和长图,引导公众科学认识转基因。围绕20188月初我国首次发现非洲猪瘟及全国20多个省份接连发生疫情,通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专家解读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发布政府权威声音,正面引导舆论,消除公众恐慌情绪,为生猪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舆论。及时处置了河南镉小麦案开庭、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假种子认证网站等多条涉农负面舆情。在“青海龙羊峡三文鱼”舆情爆发后,全力开展应对引导工作,组织专家对公众关心的“虹鳟是不是三文鱼”等4个热点问题准备科普材料,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主流媒体上发布解读信息,有效对冲负面舆情,在较短的时间内平息了舆情,避免了舆情的过度炒作,有效保护了我国虹鳟鱼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我部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需尽快形成;依申请公开程序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有待加强。2019年,农业农村部将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抓紧制定《农业农村部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着力推动强农惠农政策、农业农村改革、农业农村法规、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乡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合作经济、农业经济、产业发展、行政审批、财务及工程项目、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执法等领域信息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信息获取有效性和便捷度。 

  (二)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三定”方案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编制农业农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增强程序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答复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畅通申请渠道,提高办理实效。 

  (四)开展信息公开教育培训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结合农业农村部实际,举办农业农村部政务公开培训班,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将政务公开纳入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课程,着力强化各级干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计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1125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56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7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14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7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00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9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677 

1. 当面申请数 

 

1 

2. 传真申请数 

 

5 

3. 网络申请数 

 

637 

4. 信函申请数 

 

34 

(二)申请办结数 

 

662 

1. 按时办结数 

 

660 

2. 延期办结数 

 

2 

(三)申请答复数 

 

677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60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89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99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5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88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9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3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9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2 

9. 无效信息 

 

171 

四、行政复议数量 

 

8 

五、行政诉讼数量 

 

9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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