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民生話題)一場春雪引起的話題:讓應急措施“急”起來
新華社北京3月4日電(記者翟偉、鄔煥慶、萬一)從3日下午開始,一場罕見的春雪大面積覆蓋我國華北和東北等地。時值元宵佳節,突如其來的大雪打亂了無數人的出行計劃。來自遼寧的信息顯示,截至4日9時30分,除沈(陽)丹(東)和沈(陽)大(連)高速公路有部分路段開通外,其餘9條高速公路全線封閉。受其影響,城際公路客運幾乎全部停運,大量旅客滯留。河北、天津、內蒙古、吉林等地也出現了類似的情況。
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快速應對考驗著政府的應變能力。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呼籲:面對公共突發事件面前,政府部門不能“一慢二看三通過”,應急預案要從紙上走進現實生活,實實在在為百姓帶來便利。
元宵節因雪造成旅客滯留只是近年來我國遇到的諸多突發公共事件的一個事例。據統計,我國每年因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和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逾百萬,綜合經濟損失高達6500億元,佔GDP的6%。
“現在各地、各部門都在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監督管理等提出具體措施。但如何能讓應急措施真正急起來,快起來,仍是任重道遠。”全國人大代表彭富春説,“這場突如其來的大雪,造成華北、東北等地人們出行不暢的同時,更暴露出相關管理部門在緊急情況下,管理措施、信息發佈等方面的不到位。”
事實上,在日常生活中,一些服務行業應急預案落實不到位對老百姓的影響更大。
“飛機航班折騰了五六個小時無法起飛,剛在賓館睡著就被民航人員叫醒。可趕到機場,又在機艙裏悶坐了兩個小時。”在北京一家媒體工作的趙先生説起自己大年初四因大霧而耽誤行程的痛苦經歷就連連搖頭:“詢問機場航班情況,始終是一頭霧水。難道天氣也是商業秘密?怎麼就不見有人來解釋一下呢?”
類似的事情屢見不鮮。
2006年12月,負責提供熱力的新疆一發電公司鍋爐發生故障。在3天3夜的時間裏,烏魯木齊市380多萬平方米範圍內的上萬戶居民住宅、單位隨即停暖。面對身冷屋寒的黎民百姓,有關部門官員直到4天之後才姍姍出面向媒體發佈新聞。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張徵對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有關部門“缺位”“失語”現象提出批評。她説,事件發生後,政府有責任在第一時間通過傳媒向公眾報告事件發生的原因、影響範圍、處置展開情況、損失情況、事態發展的趨勢以及需要緊急採取的措施和建議等。
政府部門及時向群眾公佈信息,不僅可以幫助公眾了解突發事件可能對社會和自身利益帶來的影響,還能使公眾了解政府採取的措施,緩解公眾心理壓力和恐慌,維護社會的穩定,促進問題的解決。“向公眾公開信息,這是對政府轉變管理方式的要求。” 全國人大代表應代明説。
“我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條例規定對隱瞞謊報的單位或個人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並制定了旨在保障公民知情權的規定。”曾經因“高速公路不高速”起訴華北高速公路公司、要求進行經濟補償的北京律師龐標説,但所有這些,尚未能使知情權成為公民的一項可訴的權利,需要在立法上實現突破。
“處理突發公共事件還需強化問責機制。”全國政協委員任玉嶺強調,當今社會,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有增多的趨勢。強化應急處置中的行政問責機制,是加強政府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的必然要求,“‘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處理方式,必然令應有的懲戒效果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