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1日電(記者李亞彪 王勉)從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制定農村金融整體改革方案,到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構建分工合理、投資多元、功能完善、服務高效”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今年我國農村金融改革將踏上“破冰之旅”。
出席兩會的部分代表委員認為,當務之急地方政府要找準三個“抓手”。一是抓“擔保”。全國人大代表何培嵩説,完善農村信用擔保體系,建立政策性保險公司是農村金融健康發展的助推器。成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可以化解銀行和農民的風險,激勵商業銀行增加“三農”貸款投入。據悉,目前浙江省有各類農業信用擔保機構31家,註冊資金3億多元,可以擔保貸款額20億元。
二是抓“小銀行”。實踐證明,在沿海發達地區,“小銀行”可以為農村服務發揮大作用。浙江溫州市瑞安探索出了農民專業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體”的農村新型合作體系,並組建了全國首家農村合作協會,而瑞安農村信用社組建了溫州第一家農村合作銀行。銀行通過農村合作協會來延伸業務。
三是抓“龍頭”。全國政協委員王祥林説,設立農村金融機構的前提是有需求,有業務。現在很多商業銀行並非沒有向農村放貸的願望,放貸難的原因之一是按照各家商業銀行的標準,符合條件的客戶不多。沒有農業龍頭企業,商業銀行和“三農”之間難以實現有機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