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開心農場”在哪?
——代表委員問計現代農業發展
新華社北京3月3日電(記者 黃小希 沈洋 許雪毅)“面對農業産業升級、農産品市場不同層次的消費需求,傳統的小家庭式經營將跟不上形勢。”與記者聊起家庭農場的話題,全國人大代表、正邦集團有限公司總裁林印孫説,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適應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2013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也把創新農業生産經營體製作為一項突出內容。
林印孫認為,發展家庭農場,走現代農業道路,要求農民從過去的種田能手轉變為經營管理能手,對産前、産中和産後整個過程進行統籌規劃。
“當農戶的種植規模達到一定程度後,要考慮種什麼才能比較賺錢,如何通過節約成本或者改進技術提高經濟效益,農産品收穫後,還要考慮銷售渠道能不能打通,市場信息是否準確。”林印孫直言,經營家庭農場,實際就是經營一個企業。
談及加快農業企業化,民革中央在提交的一份提案中指出,應制定農業企業家培養計劃,選拔和培養一批優秀農業生産管理和經營人才,儘快將其打造成懂農業、會管理、善經營的農業企業家。出臺激勵性政策,引導和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就業和創業,在農業企業施展才華。
在全國人大代表、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鎮蓉中村黨委書記李振生看來,農田分佈存在南北差異,建設家庭農場還需因地制宜。
“北方有些地方耕地多,有的人均可達十幾畝,但南方耕地相對較少,像我們那兒人均不到兩分地,怎麼發展農場?”李振生坦言,現在農村很多土地都已被承包出去,且一承包就是30年,土地佈局上也是“東一塊西一塊”,很難將這些土地重新整合起來,發展家庭農場面臨現實困難。
李振生還注意到,發展家庭農場涉及資金投入等問題。“土地整合後,一個村好幾個農場主,其他農民幹什麼?因此還要做好勞動力培訓和就業轉移。”
民革中央認為,國家應儘快制定《農村中小企業成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為農業企業化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支撐。明確界定農村土地等生産要素及其流轉的法律規定以及可操作的實施細則,確保合理流動和優化配置。有關部門還應給予鼓勵組建、經營和發展的優惠政策,在註冊金額、擔保資金等方面放寬限制。地方政府要積極發展各類農村金融組織,各類涉農金融機構也要創新業務種類。 林印孫表示,我國農業發展正處於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跨越的新階段。政府、企業和農民應適應這種轉型,合力孵化更多“開心農場”,不僅提高風險控制能力,對食品安全也將形成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