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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30日   來源: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一批法律法規5月1日起施行

  自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一批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正式施行,將給我國的經濟社會發展帶來重要影響。>>>>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決定(主席令第八十一號)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第七十六條修改為:“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産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八十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   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

  (三)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
《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試行規定(發展改革委令第56號)   為了規範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活動,提高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編制質量,促進招標投標活動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聯合編制了《標準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和《標準施工招標文件》。
國際航班載運人員信息預報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99號)     航空公司預報信息的內容包括:航班載運旅客和機組人員的姓名、國籍、性別、出生日期、護照證件號碼、護照證件有效期截止日期、人員類別。
中華人民共和國引航員註冊和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8年第2號)   本辦法適用於引航員註冊、任職、培訓、考試和評估的管理活動。
環境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環保總局令第35號)

  環保部門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客觀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環境信息。

  企業應當按照自願公開與強制性公開相結合的原則,及時、準確地公開企業環境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集中申報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9號)   本辦法所稱的集中申報是指經海關備案,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在同一口岸多批次進出口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範圍內貨物,可以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集中申報清單》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出口貨物集中申報清單》申報貨物進出口,再以報關單集中辦理海關手續的特殊通關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務公開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65號)   海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海關信息。海關發現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管理秩序的虛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發佈準確的信息予以澄清。
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5號)   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並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取得計量檢定員資格。
製造、修理計量器具許可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04號)   製造、修理計量器具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並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製造計量器具許可或者修理計量器具許可。
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範圍若干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04號)   下列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一)醫療機構的室內區域;

  (二)託兒所、幼兒園;

  (三)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

  (四)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

  (五)影劇院、音樂廳、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科技館、檔案館、少年宮、紀念館等科教、文化、藝術場所;

  (六)商業、金融業、郵政業和電信業的營業廳;

  (七)公共汽車、出租車、軌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內及其售票廳、室內站臺;

  (八)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

  (九)體育館、健身館;

  (十)健身場,體育場的比賽區和座席區。
天津市生活廢棄物管理規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     産生生活廢棄物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投放生活廢棄物,不得隨意傾倒、拋撒和堆放生活廢棄物。
河北省農産品市場準入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8〕第8號)   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等各類市場和超市、配送中心等各類市場主體銷售農産品的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山東省渡運管理辦法(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3號)

  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的沿海、內河設置或者撤銷渡口和利用渡船、浮橋以及其他設施從事經營性運輸活動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依法納入港口管理的渡運碼頭,不適用本辦法。

山東省殘疾人優惠扶持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2號)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殘疾人事業的領導,採取有效優惠扶持措施,改善殘疾人的生存發展環境,促進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