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了解到,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組建一年多來,突出重點,主攻難點,圍繞熱點,紮實監督檢查各省級及計劃單列市政府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情況,堅決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和土地調控政策,初步顯示出國家土地督察威懾力。
據了解,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組建伊始,就牢牢抓住耕地保護這個“天職”。2007年上半年,各地方局對各省(區、市)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進行了實地督察和調研,重點檢查和了解各地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制度情況,責任狀簽訂情況以及責任目標分解下達、執行和考核情況,宣傳了中央關於耕地保護“一把手”負總責的政策要求。
據統計,全國已有24個省級及計劃單列市政府制定了考核辦法。山東、浙江、廣東、重慶等省(市)正在制定考核辦法實施細則。22個省級及計劃單列市政府簽訂了耕地保護責任書。
針對一些地方耕地保護責任目標不完善、制度不健全、考核措施不落實的問題,各地方局向相關省級及計劃單列市政府提出了督察建議。一些省(區、市)政府加強檢查考核,有力地推動了耕地保護責任制的落實。
2007年,針對一些地方“以租代徵”、擅自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違法佔用基本農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和新設各種名義的開發區進行工業項目建設等突出問題,各地方局開展專項督察。
根據地方局的建議,國家土地總督察向1個省級政府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地方局分別向10個省級及計劃單列市政府發送了整改意見書,向3個省級政府發送了督察建議書。
據初步統計,通過專項督察,全國共撤銷違規違法設立的各類開發園區及其管委會63個,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7500多畝,拆除非法建(構)築物133萬平方米,沒收非法建(構)築物近300萬平方米,復耕土地1388畝;盤整處理閒置土地23萬多畝;9名相關責任人被移送公安和司法機關,31名相關責任人被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在開展專項督察的同時,各地方局針對領導批示、媒體披露、群眾舉報的有關問題,建立快速反應工作機制,第一時間作出安排,深入現場調查情況,跟蹤處理落實意見,及時反饋調查和處理結果。
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是百日行動的“生力軍”、“督導團”,為確保百日行動取得實效發揮了重要作用。自查清理階段,完成了對全國50多個地(市)、100多個縣(區)的檢查和抽查工作,審核匯總各省(區、市)自查清理數據。查處糾正階段,各地方局分赴各省(區、市),深入土地違規違法現場,督促各地對清理出來的土地違規違法問題進行查處糾正,核實案件查處糾正情況,圈定土地違規違法重點地區和典型案件。督察整改階段,針對部確定的全國12個土地違規違法重點地區和37個典型案件,深入所在地區,督促地方政府做好重點地區整改和典型案件查處工作。
2007年以來,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圍繞建立發現、審核和糾正工作機制,在開展基礎業務信息建設、信訪工作、遙感監測、動態巡察、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審核、糾正整改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初步建立了與地方政府的溝通聯絡制度,開展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審核試點,為切實開展督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撐。
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負責人説,一年多來,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實現了良好開局,土地督察初見成效,國家土地督察的威懾力初步顯現。實踐證明,黨中央、國務院建立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決策是完全正確的。(國土資源報 李東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