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抗災救災工作,確保氣象部門的氣象服務和保障工作不中斷,財政部2月4日緊急批准中國氣象局動用已在2008部門預算中安排的機動經費1000萬元,用於氣象部門基層臺站抗災救災和基礎設施的恢復工作。其中:安排湖南、貴州兩省各200萬元,湖北、江西、安徽三省各150萬元,江蘇省50萬元,廣西壯族自治區、河南省各30萬元,浙江、雲南省各15萬元,廣東省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