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上午,湖南省召開全省污染源普查全面普查階段工作會議,通報從2008年3月10日開始至5月31日止,為全省完成普查對象對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和完成數據錄入報送時期。
湖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于2007年3月份全面啟動,普查對象包括全省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涵蓋了産生污染物的各個行業。
一年來,共清查排污單位約50萬個,初步確定127042個工業源、157306個生活源、556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245218萬個農業源為普查對象。還成立了普查機構,編制了普查實施方案和經費預算,開展了重點源和伴生放射性污染源監測,認真選聘培訓了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
從2008年3月10日開始至5月31日止的全面普查階段是數據採集期,也是整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中之重,歷時81天。在2008年3月10日至4月30日,將完成普查對象對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同時還將完成縣一級轄區內普查對象的普查數據審核工作。在5月31日前,完成數據錄入並將原始數據同時報送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和上級污染源普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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