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知識産權局對震區專利事務的當事人提供優惠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6月06日   來源:知識産權局網站

    6月5日,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抗震救災的工作部署,切實維護地震重災區涉及專利事務的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國家知識産權局發出了《關於為地震重災區涉及專利事務的當事人提供有關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地震重災區涉及專利事務的當事人提供有關優惠政策。

    《通知》明確,根據地震重災區當事人請求,對於因地震災害造成專利證書丟失、毀壞的單位及個人,可以補發專利證書;根據地震重災區申請人請求,可以補發審查全流程中的各種通知書,可以為其複製申請文件和各種有關中間文件及證明材料。國家知識産權局政府網站將及時公佈通知書發文信息及公示送達信息,以方便當事人查詢。

    《通知》指出,地震重災區申請人及專利權人辦理專利費用減緩審批手續的,只需提交費用減緩請求,不需提交費用減緩證明。單位申請和個人申請一律按照最高費用減緩標準執行;因地震災害影響,申請人及專利權人或有關當事人不能按期辦理有關手續延誤期限導致權利喪失的,可在自障礙消除之日起兩個月內,依法辦理恢復手續,不需繳納恢復費;涉及災區當事人參加口頭審理的復審、無效宣告案件,將根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確定口頭審理日期。

    《通知》明確,對於涉及重要抗震救災技術的專利申請,申請人請求並提交經省級知識産權局審核同意的證明材料,可以辦理加快審查程序。《通知》規定,享受上述優惠政策,須提交縣級以上當地知識産權局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31日。

 
 
 相關鏈結
· 國家工商總局支持地震災區做好商標註冊等工作
· 知識産權局關於繼續做好知識産權抗震救災問答
· 知識産權局研究支持四川知識産權局系統抗震救災
· 災區知識産權局幹部職工堅守崗位積極抗震救災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