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勞動者維權成本,提高勞動違法舉報投訴和勞動保障糾紛案件的處理效率,廈門市制定出臺了《勞動保障舉報投訴案件即接即處暫行辦法》。根據即接即處的辦法,投訴中心信訪工作人員在接訪案件後,對於勞動關係、勞動糾紛事實認定較為明確的案件,即時與有關的當事人進行聯絡,可當場進行調處工作,有效地將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也提高了勞動違法舉報投訴和勞動保障糾紛案件的處理效率。而按照以往規定,投訴中心接到投訴案件後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60個工作日內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