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統計公佈工作的通知
建辦村函[2009]616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上海市、天津市城鄉建設交通委,重慶市城鄉建設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建設局:
為把握村鎮垃圾治理的進展情況,鼓勵村鎮垃圾治理先進縣(市、區),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我部將對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進行統計公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範圍
村鎮垃圾治理達到全覆蓋的縣、縣級市以及區。不包括基本城市化的區。
村鎮垃圾指村鎮的生活垃圾,不包括農作物秸稈、工業廢棄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二、條件
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已建立城鄉垃圾一體化處理體制,保潔、清運、處理制度完善,具備可持續的資金、人員、設施設備保障。
(二)縣域90%以上的村鎮實現垃圾收集、清運和處理。
(三)實行“組保潔、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等處理模式的,基本達到無害化處理水平。實行村鎮分散處理的,垃圾實現簡易填埋、堆肥或焚燒設施焚燒等處理。
三、材料要求
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統計表(見附件)。
四、工作程序
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填報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統計表,經地級市(地、州)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報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初核。每年9月底,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初核通過的縣(市、區)名單及材料報送我部村鎮建設司。
五、考核和認定
我部組織專家對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材料進行考核,必要時將進行實地核查。考核結果將在中國建設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進行公示。名單經公示無異議並經我部認定後,由我部正式發佈。
六、監督檢查
各地要加強對公佈的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的監督檢查,我部也將不定期組織檢查,並接受群眾的情況反映。發現不再符合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條件的,將從名錄中刪除。
聯 係 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 王旭東、鞠宇平
聯絡電話:010-58934706、58934713(傳真)
電子郵件:juyp04@mails.thu.edu.cn
附件:村鎮垃圾治理全覆蓋縣(市、區)統計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