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關於延長緊固件反傾銷調查期限的公告 2009年第11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08年12月29日,商務部正式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碳鋼緊固件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鋻於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複雜,商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26條的規定,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本案調查期限截止日為2010年6月29日。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