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公告對原産于日本、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
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2009年12月31日,應中國國內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産業的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佈2009年第107號公告,決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對原産于日本、韓國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本次復審産品範圍是原反傾銷措施所適用的産品,與商務部2004年第96號公告規定的産品範圍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調查以確定終止原反傾銷措施是否有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者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