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佈了2010年1月審計情況統計結果。統計結果顯示,2010年1月,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621個單位,對73個單位實施了專項審計調查。
通過審計,為國家增收節支4.6億元,核減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投資或結算額10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4.4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28件,涉及人員33人。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489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後,1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和8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621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585份,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9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共1904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採用883篇次,佔46.4%。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540條,其中已被採納1776條,佔70%。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145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9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