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6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就《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修訂草案)》舉行立法聽證會,就法規涉及的相關條款聽取市民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雲耕出席會議並講話。
據介紹,2004年,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
但近年來,上海市物業管理領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如部分小區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專項維修資金籌集難、物業服務收費欠繳多等。昨天的聽證會有兩項議題:修訂草案將欠繳物業費的行為與物業的轉移和抵押登記相聯絡的設計是否合理、可行;關於強制維修和緊急維修的規定是否有必要,程序設計是否合理、可行。聽證會上,提案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就兩項議題作了簡要説明,17位聽證陳述人圍繞議題分別闡述了自己的觀點。
劉雲耕説,住宅物業管理矛盾突出,群眾訴求比較多、呼聲比較高,修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是市人大常委會落實市委相關要求、高度關注民生、推進社會領域立法的一項重點工作。要通過召開立法聽證會,就爭議較大的條款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當前,解決社會領域矛盾涉及綜合配套改革。制定一部好的法規,可以更好地調整和平衡各方面的利益關係;今年常委會15件正式立法項目中,社會領域立法佔了11件。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豪、楊定華參加聽證會。 (記者 邵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