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2月21日召開的《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宣傳貫徹暨動物疫病科學防控推進年啟動大會上了解到,經浙江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浙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將於3月1日起正式施行。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程渭山出席會議。
動物防疫不僅關係到畜牧業生産安全,而且事關公共衛生安全。條例以《動物防疫法》為依據,結合浙江實際,突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規範的內容覆蓋畜牧業生産的各個環節,涵蓋動物飼養、經營、加工、運輸的全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