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紀委、中央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中紀發〔2011〕12號)和《關於印發〈加強工程建設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治工發〔2009〕7號)精神,並結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繼續深化“安全生産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安排,4月19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下發《關於做好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産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管二〔2011〕54號),對各地區安全監管部門做好2011年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産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提出四項要求:
一是要繼續深化工程建設領域安全生産突出問題的排查整改工作。二是要重點做好工程建設領域生産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三是要認真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建築施工預防坍塌事故等專項整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四是要強化建築施工安全綜合監管,落實企業安全生産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