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旭人:切實履行公共財政職責確保完成三年醫改工作任務
一、加大力度,切實做好醫改資金保障工作
醫改意見和實施方案以及國辦印發的2011年醫改主要工作安排,對醫改資金投入都提出了明確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加大力度,切實做好資金保障工作。
一是要加大投入,確保三年新增投入任務目標順利完成。近兩年來,各級財政部門將醫療衛生作為支持重點,不斷加大投入。2009、2010年全國財政醫療衛生支出分別為3994億元和4745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39.7%和18.8%,其中中央財政醫療衛生支出分別為1273億元和1485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49%和16.7%。2011年是落實醫改實施方案的攻堅之年,中央財政將繼續加大投入力度,確保三年新增投入3318億元任務的圓滿完成。為支持各地加快醫改工作進度,中央財政在2010年9月提前告知地方2011年醫改補助資金535億元的基礎上,近日又預撥了371億元,累計已撥付906億元。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於2011年醫改主要工作安排的要求以及本地實施方案的落實情況,切實加大投入力度,做好預算安排,確保完成全國三年新增政府投入8500億元的任務目標。
二是要加快執行,促進醫改各項工作順利開展。各級財政部門要繼續將加快醫改資金預算執行進度作為工作重點,主動溝通協調,配合主管部門抓好預算執行。預算編制要做細、做實、做準,並切實做好項目評估和可行性論證。要認真做好預算執行分析,實行動態監控。進一步完善資金撥付辦法,確保按醫改任務進度和序時進度及時撥付資金,決不能因資金不到位影響改革進程。
二、轉變機制,以投入促進改革進程加快
各級財政部門要緊緊圍繞“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原則,統籌規劃、合理使用醫改資金,堅持以投入促改革、以投入換機制。
在投入方向上,突出重點,兼顧一般。要準確把握推進醫改的關鍵環節,明確財政支持的重點,合理調整投入結構。一是加大“保基本”的力度。醫改意見明確提出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産品向全民提供。今年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人均經費標準從15元提高到25元,力度前所未有。同時,為緩解地方財政壓力,中央財政按照“基數不變、增量調整”的原則適當提高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的補助比例,對西部、中部地區提標部分的補助比例分別提高到80%和60%,對東部地區的補助比例也相應提高。地方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提標部分原則上應一年到位,確有困難的個別地區可分兩年到位。中央財政將根據地方資金到位等情況及時撥付補助資金。財政補助標準提高後,各地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相應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拓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內容,逐步豐富“保基本”的內涵,使廣大群眾享受到政府加大投入帶來的更多實惠。二是加強基層“軟體”建設。要更加注重支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揮“健康守門人”的作用,改變“軟、硬體”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在加大“硬體”投入的同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建設、建立與大醫院的分工協作機制以及醫保支付政策傾斜等給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增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的軟實力,加快形成“醫務人員願意到基層工作、人民群眾願意到基層就醫”的局面。三是建立可持續的長效機制。各地財政部門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10]62號)的要求,儘快制定具體辦法,建立起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財政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助要堅持“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堅持“統籌算賬、綜合核補”,堅持推進購買服務機制。要結合公立醫院改革試點進程,積極探索建立和完善公立醫院的多渠道補償機制,認真落實財政補助政策。
在投入機制上,以投入促改革,推動體制機制轉變。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李克強副總理的重要講話精神,集中力量支持解決改革中最突出的矛盾,在創新體制機制上下功夫。一是深入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特別是要配合有關部門紮實推進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勵制度,體現多勞多得和優勞優酬,切實調動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二是支持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試點城市要重點推進“四分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人事、收入分配和績效考核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努力探索公立醫院改革的基本路子。同時,各地財政部門要大力支持建立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分工協作機制,加強縣醫院能力建設,落實鼓勵社會力量辦醫的財稅優惠政策,形成分工協作、多元辦醫的格局。三是支持推進醫保支付機制改革。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面開展門診統籌,重點解決患者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門診費用問題。要大力推廣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等支付方式,充分發揮醫保基金在控制醫療費用、規範醫療行為、引導門診“下沉”基層、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合理補償等方面的作用。
三、強化監管,充分發揮醫改資金使用效益
各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制度、規範管理、加強監督,確保醫改資金安全、規範、有效使用。
第一,完善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去年年底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新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財務會計制度,各地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儘快制定實施辦法並搞好培訓,確保新制度按期實施。要進一步完善醫保基金監管制度,建立動態監控機制,確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平穩運行。
第二,激勵約束,強化績效考核。各級財政部門要不斷完善資金撥付辦法,建立和完善績效考評體系,繼續推廣將預算安排與預算執行情況、績效考核結果挂鉤的辦法。今年中央財政將進一步加大挂鉤力度,根據醫改任務安排和各地去年任務完成情況下達補助資金。同時,將繼續採取“以獎代補”辦法支持各地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推進綜合改革。
第三,監督檢查,確保資金安全。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從資金的安排、分配、使用、後期追蹤問效等各個環節,建立起覆蓋資金運行全過程的長效監督機制,嚴防截留、擠佔、挪用、虛報冒領等問題,確保醫改資金真正用於醫改各項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本文節選自謝旭人部長2011年2月16日在全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的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