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在廣州聯合召開落實港口建設費徵管工作南方片區座談會。會議傳達國務院關於港口建設費改革工作的批復精神,全面總結港口建設費開徵以來所取得的成績,深入分析港口建設費徵收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改革的必要性,對貫徹落實《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做好徵收工作提出要求。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高宏峰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高宏峰充分肯定了港口建設費開徵25年來所取得重要成績。他説,港口建設費現在已成為中央水運建設投資最主要的資金來源,對促進我國沿海港口、內河水運建設及保障國民經濟發展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三方面:一是加快了港口等水運基礎設施建設的步伐,通過該項資金的投資和拉動,全國港口共增加深水泊位1000多個,通過能力增長12倍。二是促進了沿海港口合理佈局的形成,以23個主樞紐港為骨幹,煤炭、石油、鐵礦石、集裝箱等專業化碼頭合理佈局的良好格局逐漸形成。三是推動了航運支持保障系統的建設與發展。覆蓋我國沿海主要港口、水道和長江幹線的水上安全監督和救助網絡已初步形成,在一些交通密集及重點水域的安全管理、助航服務水平、搜救能力不斷提高。
高宏峰指出,由於現行的港口建設徵管使用模式不能適應新的港口管理體制和水運發展新形勢,基於“四個要求”,即現行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外部監管的加強的要求、新的港口管理體制的要求、國家投融資改革不斷深化的要求,必須對港口建設費相關政策進行調整。因此,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在充分調研並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由中央直屬海事機構作為港口建設費代徵主體的徵管方案,並對原徵收辦法進行了修訂,就是要把這項對水運事業發展至關重要的政策管好、用好。
高宏峰要求各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港口行政管理部門、各港口企業從全行業發展的大局出發,把思想統一到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正確認識到港口建設費徵收改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儘快轉變觀念,積極做好相關工作,保證港建費徵收工作平穩過渡和順利開展。高宏峰指出,港建費徵收對象面廣、分散,性質複雜,各方要加強合作,建立聯動機制、相互支持、相互理解,採取切實措施積極支持配合海事部門做好交接和完成後續徵收工作。高宏峰還希望各地政府能按照新《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管好用好地方留成專項資金,確保用於區域內港口公共基礎設施及航運支持保障系統的建設和維護。
會上,與會代表對新《港口建設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進行了熱烈討論,並表示要統一思想,樹立全局觀念,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全力支持並積極配合海事部門做好港口建設費徵收改革工作。
7月6日,高宏峰還來到深圳海事局,對該局港口建設費徵管準備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調研,並考察了大運會水上交通管控與應急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