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我國海洋調查船舶的開放與共享,促進我國海洋調查能力與水平的提高,保證國家海洋調查任務的順利開展,國家海洋局印發了《國家海洋調查船隊管理辦法(試行)》,按照政策引導、志願加入,統籌協調、分類分級,信息開放、資源共享、競爭與激勵機制相結合的原則,聯合全國有關部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企業單位組建國家海洋調查船隊。為直觀形象地體現國家海洋調查船隊的特點,經研究,決定公開徵集國家海洋調查船隊標誌(LOGO)。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國家海洋調查船隊內涵
國家海洋調查船隊由具備相應海洋科學調查研究能力的科學考察船舶組成,主要承擔國家海洋基礎性、綜合性和專項調查等任務以及國家重大研究項目、國際重大海洋科學合作項目和政府間海洋合作項目涉及的調查任務。
二、應徵作品設計要求
1.設計作品應主題突出、構思巧妙、寓意深刻、構圖簡潔、色彩明快。
2.設計作品應具有藝術性,便於識別記憶,易於推廣傳播。
3.提交參賽效果圖(電子版),圖片為不小于300像素RGB格式的JPG圖,同時附尺寸、比例、色彩(提供CMYK值)等説明。
4.隨效果圖提交國家海洋調查船隊LO?鄄GO設計書,包括總體方案、設計思路以及LOGO中組成部分的寓意文字説明。
5.提交作品請註明:設計者姓名、單位、聯絡方式等。
三、應徵注意事項
1.提交的應徵作品是應徵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
2.應徵作品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商標法》《知識産權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嚴禁篡改、抄襲、侵犯他人合法知識産權。標誌一經採用,所有權歸國家海洋局海洋科學技術司。
3.應徵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4.投稿人在參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自理。
5.凡投稿均被視為認可本聲明內容,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國家海洋局海洋科學技術司。
四、作品評選與獎項設置
將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徵作品進行評選,並從應徵作品中選出6幅作品,設置一、二、三等獎。本次徵集活動共設獎金1萬元,其中一等獎1名、獎金3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2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1000元。
五、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佈與聯絡方式
應徵作品須在2011年9月20日前發送至國家海洋局海洋科學技術司調查保障處,並請在郵件標題中註明“國家海洋調查船隊LOGO設計作品徵集”字樣。
評選結果將在《中國海洋報》上公佈。
聯絡人:國家海洋局海洋科學技術司葉菁 諮詢電話:(010)68047680
電子郵箱:dcc@soa.gov.cn
國家海洋局海洋科學技術司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