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婦女發展規劃(2011-2020年)》和《青海省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以下簡稱“新兩規”),經青海省政府批准正式頒布實施。12月6日,青海省政府召開青海省婦女兒童發展規劃(2011-2020年)頒布新聞發佈會,對“新兩規”的相關情況進行了通報。
“新兩規”充分體現了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堅持統籌兼顧,促進城鄉和區域婦女兒童協調發展,同時也關注了城鄉和群體差異,注重促進農牧區和弱勢婦女兒童的發展。體現出更加注重以人為本,更加注重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兒童優先原則,更加注重統籌城鄉婦女兒童協調發展,更加關注弱勢婦女兒童發展,更加注重突出責任主體的特點。
新婦女發展規劃共包括七個領域,設置了65項主要目標,提出了81項策略與措施。新兒童發展規劃包括五個領域,設置了55項主要目標,提出了56項策略與措施。規劃首次提出在課程設置、教育內容和教學方法改革中體現社會性別意識,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性別平等審查,加強對媒體傳播的社會性別意識引導和管理等內容。與2001-2010年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相比,新增了“婦女與社會保障”、“兒童與福利”領域;在目標和策略措施上,對殘疾和貧困婦女社會保障、殘疾兒童教育、流動留守兒童平等接受學前和義務教育、孤殘和貧困兒童就學資助、貧困殘疾兒童康復服務等作出了規定。
發佈會上,青海省委組織部、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衛生廳、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青海省民政廳等青海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部分成員單位有關領導還就“新兩規”各自所屬領域中的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作了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