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3月16日)從在衡陽召開的全省土地開發整理預防腐敗聯席會議獲悉,今年湖南省將投入38億元開展土地開發整理,涉及大小項目400多個,建設總規模380萬畝。“十二五”期間,全省將完成1500萬畝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到2020年,全省要完成土地整治3000萬畝以上,新增耕地200萬畝以上。湖南將通過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在土地開發整理領域預防腐敗,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湖南省現有耕地面積5684萬畝,是全國的糧食主産省之一,水稻播種面積和産量均居全國首位。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建設佔用耕地量逐年增長,耕地保護形勢異常嚴峻。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湖南省2006年頒布了全國第一部省級土地整治的地方性法規——《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條例》,1999年以來,全省累計補充耕地91.97萬畝,連續12年實現了耕地“佔補平衡”。伴隨著全省土地開發整理快速發展,這一資金使用非常密集的領域腐敗問題也凸顯出來,呈易發多發態勢。2011年,省紀委、省檢察院、省監察廳、省國土資源廳及省預防腐敗局聯合發佈了《關於加快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預防腐敗機制建設的意見》,明確了項目立項、工程招投標、工程施工、拆遷補償、資金使用及項目驗收6個關鍵環節的風險防控重點,使湖南省土地開發整理監管制度體系和技術規範體系更加健全。
據省土地綜合整治局局長曹湘潭介紹,湖南省國土系統近年來推行以“合理定價評審連續兩輪抽取法”為重點的行業管理,2008年以來共淘汰了12家設計單位,處理了15家違規施工單位,取消了31位項目經理備案資格。2010年以來,省以上投資項目233個,投資達48億多元,涉及標段1400多個,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土地開發整理項目所引發的群體上訪舉報事件,沒有發生一例在招投標過程中違法違紀事件,有效監督保護了國土系統幹部,確保了農村土地整治項目質量。(記者 陶海音 通訊員 萬波 劉蔚)